关于评选2024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12-31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分工会:

2024年,各分工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、积极组织工会活动、维护教职工权益、参与民主决策、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为鼓励先进,根据《无锡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(试行)》(锡院工〔2024〕4号)文件规定,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、“工会活动积极分子”评选表彰活动。请各分工会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,做好评优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

(一)评选范围

1.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:从任满一年的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中评选,包括校工会委员会委员、各专门委员会委员、各分工会委员会委员、专职工会工作人员;

2.“工会活动积极分子”:从热心从事工会工作、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的工会会员中评选。

(二)推荐名额

1.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:9人;

2.“工会活动积极分子”:39人,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工会干部

1.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加强自身修养,政治思想觉悟高,民主管理意识强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2.热爱工会工作,团结协作,爱岗敬业,具有主人翁精神,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、工会工作发展积极贡献力量;

3.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,有一定的参政能力;

4.热忱服务教职工,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,为教职工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;密切联系教职工,积极反映教职工诉求,受到教职工信赖;

5.重视“教职工小家”的建设,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和分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;

6.本人年度内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
(二)工会活动积极分子

1.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2.热爱集体,团结协作,爱岗敬业,成绩显著。具有主人翁精神,积极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建言献策;

3.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,在活动中表现突出;

4.乐于助人,甘于奉献,热忱服务教职工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
5.本年度内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
三、评选流程

1.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,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根据组织参与工会工作的实际表现择优推荐,“工会活动积极分子”按照分配名额,结合参与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推荐。推荐人选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,填写《无锡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审批表》、《无锡学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3、附件4),于2025年1月8日前将审批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校工会;

2.校工会对申报人员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;

3.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对先进个人进行评选,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;

4.拟表彰建议名单在学校工会网站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,接受教职工监督;

5.评选表彰结果报校工会委员会审议批准,确定最终表彰名单。

校工会

2024年12月31日